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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拆迁中价格评估的错误做法
发布日期:2014-05-13    作者:孙新律师
在国家征收土地房屋拆迁中,一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压低补偿款损害被拆迁人利益,常用方法就是利用评估公司充当工具,方法主要有两种:
一是地方政府用文件的方式规定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补偿价多少钱一平米,房屋多少钱一平米。然后,评估公司就依据政府规定的价格做出评估的价格。政府定价摇身一变成为市场评估价,实质还是政府定价,这是与法律规定的依照当地市场价足额补偿的规定相悖。尽管最近国家已明令取消在征收土地房屋拆迁中的政府定价,但在不少地方评估公司依然以政府定价为评估的“法定依据”做出评估结果,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
 还有一种做法是,在评估百姓宅基地使用权区位款时,当地政府与开发商订一个宅基地面积标准,比如每户270平方米,超出这个面积的不补偿或少补偿,这都是违法侵害百姓财产,肥了开发商的行为。
来自://www.jieruilaw.com/news/2012072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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