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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用身份证购买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发布日期:2014-05-13    作者:110网律师
 最近有人在网上这样问去北京律师事务所问借用身份证购买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答案不一,现由我所回答如下。
【裁判规则】
        对于借用他人身份证购买机动车肇事导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条件,可由出借身份证的机动车登记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根据案件时间情况,对赔偿责任主体进行一定的扩张,对肇事机动车违规上牌有关的责任人处以与其过错相应的一定比例的补充赔偿责任。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来自://www.jieruilaw.com/plus/view.php?aid=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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