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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015年重庆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
发布日期:2014-05-11    作者:冉兵律师
重庆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标签:交通事故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  电力损害赔偿
编辑:万州律师   冉兵
根据《2013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重庆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参考的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6/
  人均消费性支出17814/
  人均工资16655/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32/
  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796/
  人均工资4089/
  重庆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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