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35(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婚姻法研读笔记)
新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35(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婚姻法研读笔记)
傅某虎诉方某仙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问题】
夫妻一方为归还联保贷款与联保人合伙负债,应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裁判要点】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用于家庭经营,后向他人借款用于归还该银行贷款,该借款应认定为家庭经营所需,以此认定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摘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案例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案例解读司法解释丛书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1年10月第1版 2011年10月底1次印刷 主编 罗东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