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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发布日期:2014-04-18 作者:
张敬辉律师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相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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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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