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民事起诉状
原告:吕,女,汉族,,住址:西安市灞桥区。电话,
被告:陈,男,汉族,,住址。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令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每月500元至女儿18周岁。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共同房产折价款100000元。
4、判令被告承担共同债务12500元。
事实理由:
1996年5月7日,原被告在新城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04年4月1日,女儿出生。双方婚后因性格不合,特别是被告酗酒、家庭暴力严重,2010年9月3日晚,原告被被告殴打离家出走后一直分居至今近四年。2011年因盖房被告借吕宝军25000元,系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无其他共同债权。2010年,被告所在村曲江金呼沱拆迁安置,分被告75平方米安置房一套,系夫妻共同财产。特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