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没有离婚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抚养费如何承担?
父母没有离婚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抚养费如何承担?
:我常接到这样的咨询父母双方没有离婚但夫妻感情不是太好,有一个(或多个)子女在上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或已满18周岁在上大学。现实是夫妻双方有时会长期分居,或不在同一个城区工作,只有一方来尽抚养义务,另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不积极承担抚养费,常说没钱,这样的父母也确实存在。那么如何解决呢?经家人、亲戚、朋友们调解无效,又不能完全承担起抚养费,那只有起诉了。与子女一方生活的家长就要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提起诉讼,已满18周岁的子女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义务不因夫妻或父母子女感情好坏而履行或不履行,因为这是法定义务。
答疑观点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