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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司考刑法罪名总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发布日期:2014-04-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相关法条】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知识要点】

实施本罪行为同时触犯盗窃等罪的,应从一重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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