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司考宪法知识点:委员长会议
发布日期:2014-04-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宪法是司法考试的重要学科,一定要重点掌握。
1.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委员长会议由委员长召集并主持,也可以委托副委员长主持会议。
2.委员长会议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
3.委员长会议主要工作有:
(1)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
(2)对于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决定交由有关机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
(3)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处理常委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