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遇到网络诈骗该怎么报案报警?
发布日期:2014-04-07    作者:刘骏律师
一、 受理地域范围
受理地域范围是全国壮族自治区,即受害人在全国,或违法嫌疑人在全国,或者网站在全国。 对于不属此范围的请您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举报。
二、 受理业务范围
(1)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有害信息,建立淫秽、赌博网站、网页;
(2)非法侵入、攻击、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4)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侵犯他人隐私权,敲诈、侮辱诽谤他人,发送垃圾信息;
(5)网吧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6)计算机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故;
(7)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管理制度的行为;
(8)其它在网上实施或针对网络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 注意事项
(1)仅受理涉及上述范围的案件、事故,凡是不属于网络上述受理范围的请拨打当地报警电话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报告。
(2)QQ帐号、网上游戏帐号、装备等虚拟财产被盗,建议找游戏商协商解决,我国法律目前暂无对虚拟财产保护的规定。
(3)报警人应真实填写个人资料和举报内容,以便公安机关快速、准确地予以处置,并及时与举报人联系。如因提供的资料不全,且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法,
公安机关将无法处理。
(4)凡是故意扰乱秩序、假报乱报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四、 报警须尽可能提供下列信息
(1)报警人和嫌疑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单位、住址;
(2)案发的系统或网站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案发时间、网址、IP地址、主机类型、操作系统、案件情况和损失情况。
五、 对于报警人提供的资料,公安机关承诺予以保密。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