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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0.56克 女子获刑八个月
发布日期:2014-04-06    作者:孙新律师
商场保洁员李某贪图利益诱惑,向他人贩卖了600元的毒品,被民警当场抓获。     被告人李某,女,45岁,天津市某商场保洁员。2013年10月的一天下午,李某在某书店附近,以600元的价格向赵某贩卖毒品一袋,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收缴白色粉末状物品中有海洛因成分,重量为0.56克。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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