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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和计算公式
发布日期:2014-04-03    作者:110网律师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伤残系数
1级 100% 2级90% 3级80% 4级70% 5级 60%
6级50%7级 40%  8级 30%  9级 20%  10级 10%
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国类同等器材价格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丧葬费包括:死亡人亲戚为料理后事,而发生的误工费,来回交通费和住宿费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年限是到18周岁;没有生活能力或者任何收入养活自己的,按照20年计算;对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就从20年减去一年,但最少不能底于5年;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安徽省20元/天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如果有固定工作,按照工作工资的日薪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安徽省最新标准60元/天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对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就从20年减去一年,但最少不能底于5年;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要有票据,要没有证明,安徽省按照10元/天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安徽省2007最新标准 40元/天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一)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二)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能高于80000元;
通常是按照一级5000元来计算的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得高于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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