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司考民诉知识点精讲:代理与代表
发布日期:2014-04-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诉讼代理人与诉讼代表人是司法考试民诉考点之一,都是代表他人为一定诉讼行为,但是两者响着根本的区别:与诉讼标的利害关系不同,诉讼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产生的根据不同。
一、诉讼代理人定义
所谓诉讼代理人,是指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的人。
二、民事诉讼代理人特点
民事诉讼代理人有以下特点:
1、民事代理人是代理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他自己不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案件裁决结果同他没有利害关系。因此,他不是以自己名义参加诉讼,而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
2、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目的是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在代 理权限内所为的诉讼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3、民事诉讼代理人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而不能代理双力当事人;
4、民事诉讼代理人必须 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三、诉讼代表人定义
所谓诉讼代表人,是指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或集团诉讼中的一人或几人、为了共同诉讼人或者集团成员的共同利益或者相同利益,代表他们进行诉讼的人。诉讼代表人有两种:一是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代表人;二是集团诉讼代表人。
四、诉讼代表人特点
诉讼代表人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关系或者处于相同的地位、有共同利益关系,二是代表人代为诉讼的案件,必须是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或者集团诉讼。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三是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不仅是为 了保护自己利益,也是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
五、诉讼代理人与诉讼代表人的根本区别
诉讼代理人与诉讼代表人都是代表他人为一定诉讼行为,但是两者响着根本的区别:
1、诉讼标的利害关系不同。诉讼代理人不是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既没有共同的利害关系,没有相同的利害关系,只是代理当事人为一定诉讼行为;而诉讼代表人本身也是当事人,他与被代表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的或者相同的利害关系。
2、诉讼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诉讼代理人诉讼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根据法律规定或接受当事人委托,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其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而诉讼代表人所为诉讼行为的目的,既维护自己的利益,也要维护被代表人的利益。
3、产生的根据不同。诉讼代理人是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产生;而诉讼代表人是由同一方当事人推选或者人民法院与之商定产生的。
诉讼代理人与诉讼代表人都是代表他人为一定诉讼行为,但是两者响着根本的区别,诉讼代理人指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的人。诉讼代表人指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或集团诉讼中的一人或几人、为了共同诉讼人或者集团成员的共同利益或者相同利益,代表他们进行诉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