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的遗产如何处理
请问:
张老太是我村的“五保户”,平时的吃、穿、住、用、就医等费用均由我村负担。张老太在去世之前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将她所有的财产都赠给了她的外甥,而她的外甥平时不过问张老太的生活还要来继承遗产。我村认为张老太的外甥无权继承张老太的遗产,我村对张老太尽了赡养义务,我村应当取得继承权,请问我村该怎么办?
回答:
你的来信收悉,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5条的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因此张老太的遗产应当由张老太的外甥按照遗嘱继承,但你村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