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者可否主张继承权?
请问:
胡某隐瞒自己已婚的情况,与被继承人结婚,构成了重婚,请问她有无继承权?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很长时间,且对被继承人尽到了较多的扶助义务,她是否能分到一些遗产?
回答:
对你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答:
重婚的婚姻是无效的,她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在被继承人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情况下,她不能以继承人的身份主张继承权。但是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其适当的遗产。”所以,既然胡某对被继承人进行了较多的扶养照顾,则她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