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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婚姻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14-03-29    作者:聂晓东律师
请问:
两年前,我为了躲避赌债用假姓名去外地打工,在打工期间与当地一女子登记结婚,后来真实姓名被查出。我们夫妻感情很好,想继续维持夫妻关系,请问:我用假姓名登记的婚姻是否有效? 
 
回答:
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宣布该项婚姻无效,收回已骗取的结婚证,并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该规定,采用假姓名登记结婚,属弄虚作假的行为,因此,你们的结婚证是无效的。如果你们想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的,就应用真实姓名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法定程序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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