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会展业提供的法律服务分类
目前对于我国会展活动,律师能够开展哪些服务,是会展法律服务市场化的关键问题。笔者站在不同会展规模、不同会展主体、不同参展行业、不同办展地域以及不同办展阶段五个维度,对会展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等进行初步探讨。
(一)、针对会展不同类型、规模、级别提供的法律服务
现在我们统称的会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会展以MICE为缩写,分别为M:Meetings公司会议;I:Incentive Tour奖励旅游;C:Conventions社团会议;E:Events节事活动,这其中就含盖了公司会议、协会会议、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招商会、展销会、奖励旅游、庆典活动、节庆活动、文化活动、科技活动、体育活动众多类型。狭义的会展仅包括会议和展览会,在欧洲被简称为C&E(Convention and Exposition)或M&E(Meeting and Exposition)。
对于不同类型的会展,规模也不相一致。展览会需要的展出面积从几百平米到几万平米不等,而会议型会展需要的空间可能更小。而基于展出净面积、特殊装修展位面积比、境外参展商展位面积与展出净面积的比值等因素又决定了专业性展览会的等级评定,因此在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等级的展会间,会展法律服务的需求与供应、数量与质量也是不尽相同的。对于狭义会展中等级高、规模大的应注重法律服务方案的战略化、全面化设计,并且对不同主体、不同参展国家和区域、不同参展行业、不同会展阶段等实施服务细分。而对于广义会展中无等级区分、规模小、成本低的,除把握合同等核心问题外,其他服务的开展意义并不会很大。
(二)、针对会展不同主体提供的法律服务
会展主体可以划分为办展方、参展方与观众方。其中办展方可以包含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会展公司、会展场馆或其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等等。
在为办展方提供法律服务时,律师可以在展会筹备策划期就介入进来,协助主办方出具会展可行性分析及法律评估报告,对会展的经济性、社会性、安全性协助进行综合评定,使展会的运作在起步阶段就高屋建瓴,以法律手段统筹化、系统化、科学化地展开招商、招展、办展、交易的各个环节。同时,律师能够协助主办方、承办方拟制统一规范的会展合同及制度文本,从会展场地承租、招展合同订立、安全保卫承诺等诸多细节防控相应的损失和纠纷风险。除此之外,律师能够为办展方提供的服务还包括:会展招投标法律服务、企业资信调查、知产信息登记查询公示、现场咨询见证、纠纷调解与诉讼等。
对于参展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如今也能够细分出很多项目。如从签订招展协议或承租展览场地起,律师就应协助可能身居异地的参展方亲自了解展会举办方及筹办的真实情况。实践中有许多办展单位打着官方办展或某某大型企业、知名品牌的旗号举办名不副实的展览会或展销会,参展方往往由于不了解主办方背景而上当受骗,通常无法达到起初的参展目的并耗费一定成本,又可能形成不必要的纠纷。另外在展览场地设计布置与安全防护、展品运输税费计算、出境参展等方面律师都能够提供相应的支持。
对于观众方而言,律师的服务一般是或然性的。在许多高端展会中,观众方都是主办方邀请的特定群体,由于国籍和身份的原因个别观众可能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更多展会在办展期间是向不特定观众开放的,而且在短暂的展会期间向大量观众售票或出售商品。对于此类展会,如果观众方在购票及购买产品当时或其后发生侵权、违约纠纷,就可以向律师寻求帮助。在会展举办期如果突发参观群众数目激增、部分产品抢购等现象使观众遭遇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上的损失时,律师也可以进行维权救济。
(三)、针对参展不同行业提供的法律服务
现代会展的基本特征就是具有行业代表性。在某一会展中这种行业性可能体现为单一行业,也可能是多种行业的交织。在不同行业办展参展的过程中,基于行业自身特征使得不同的专业化会展法律服务存在差异,这也是会展律师精工业务的一个重要方向。例如在IT信息产业、生物、医疗、化工等科研领域,高新技术产品的展会前后必须注重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而在食品加工业、消费品制造业等方面,在展会中的法律视角可能要向食品或产品质量控制方向偏移。在国际贸易领域,展品国际运输以及关税政策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展会举办地和参展商所在地有关会展的引据法亦颇具研究和咨询价值。而在吸引国际投资的综合行业性展览推介会中,对于展会期间由具有专业优势及语言优势的律师现场提供投资环境、投资法律政策咨询,更能够增加潜在投资者的决策效率。
(四)、针对会展不同地域提供的法律服务
根据会展所在地域的不同,法律服务也出现较大差异。办展方和参展方基于自身目标可以选择到国外办展、参展,也可以立足本土。
为出国办展方,律师可以提供在国外办展的法律限制或税收优势等基本培训;在办展全过程中,可以陪同进行场馆、中介、广告、招商等业务磋商,并协助签订有关协议。
为出国参展方,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咨询跟踪式服务、展品海运(空运)保险以及外汇税收一站式服务。
即便是在我国办展参展,由于地方性法规政策的差别、不同城市重视和发展会展业程度的高低、不同场馆安全系数服务质量的好坏,都使得在提供会展法律服务时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区分。
(五)、针对会展不同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
简单来说,会展可以被分成展前、展中与展后三个大的阶段。
在展前阶段,法律服务集中在制度性策划、安全性审查、范本类起草。
在展中阶段,法律服务可以体现为场内咨询,投诉处理,交易见证。
在展后阶段,法律服务则体现为交易追踪、纠纷处理、维权诉讼等等。
综之,由于会展业自身具有的行业广泛性、交叉性与联动性,使得会展业的法律服务也包罗万象同时联系紧密。
早在六年前,我国经济界权威人士就提出会展业要走“法制化、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面对深具发展前景的会展业,作为律师,在实现其法制化发展的道路上,我们具有广阔的服务空间。随着更多的法律工作者对这一领域进行关注、研究与探讨,我们定将以服务会展业为契机,最终服务中国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