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法复习:委托、行纪、居间合同
发布日期:2014-03-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考点1:委托合同的人身信任性:
考点2:转委托(第400条):
考点3:间接代理
(1)委托人的自动介入权(第402条)
(2)第三人的选择权与委托人的被动介入权(第403条)
考点4:委托与行纪的区别
(1)是否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签合同(合同414条)
(2)费用的差别(比较第398条与415条的区别):行纪合同中行纪人自己承担费用
(3)行纪人的介入权:行纪合同中自买自卖有效(第419条)
(4)合同约束谁?行纪合同拘束行纪人和相对人
(5)有偿、无偿:行纪合同有偿(合同414条)
考点5:行纪与间接代理的区别
间接代理中受托人有披露义务,第三人有选择权,委托人有介入权;行纪人为合同当事人,对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第421条)
考点6:行纪人对委托人之买卖价格指示的忠实义务:如低卖或高买,应经委托人同意;否则,行纪人补偿差额。如低买或高卖,可依约增加报酬,无约协商不成的,利益归委托人。(第418条)
考点7:居间合同的报酬与费用 (第426条、第427条)
(1)居间合同: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
(2)居间成功,可主张居间报酬(媒介居间由合同当事人平均负担),但不能主张居间费用
(3)居间不成功,可向委托人主张必要居间费用,但不能主张居间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