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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司考法理学笔记:守法的含义和法律监督
发布日期:2014-03-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守法包括消极守法(行动与法律一致,观念与法律不一致)和积极守法(行动和观念均与法律保持一致)两种形式。守法总是与特定的权利、义务联系在一起。

2.法律监督分为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国家监督主体可以进行社会监督。社会法律监督体系:中国共产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公民的监督、法律职业群体的监督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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