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山东省人身伤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整理:朱学田律师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64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12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620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93元
5、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386元
2014年2月28日 山东省统计局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386(平均工资:46386/12=3865.5元 丧葬费×6个月=23193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64元(城镇居民: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20年=565280元、伤残赔偿金参照此)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620元(农村居民: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20年=212400元、伤残赔偿金参照此)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112元(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93元(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30元×住院天数(仅限于住院期间)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仅限于住院期间,一天参照50元/天计算)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2014年计算标准)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序号 |
年龄 |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 |
1 |
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
28264元×20年=565280元×伤残赔偿指数 |
10620元×20年=212400元×伤残赔偿指数 |
2 |
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
28264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
1062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
3 |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
28264元×5年=141320元×伤残赔偿指数 |
10620元×5年=53100元×伤残赔偿指数 |
序号 |
年龄 |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 |
农村居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 |
1 |
未成年人 |
计算至18周岁 |
|
2 |
无民事行为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
17112元×20年=342240元 |
7393元×20年=147860元 |
3 |
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
17112元×[20年-(实际年龄-60岁)] |
7393元×[20年-(实际年龄-60岁)] |
4 |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
17112元×5年=85560元 |
7393元×5年=36965元 |
|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