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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佛山"亿元官员"陆帜然被指索贿受贿超250万元 二审当庭翻供
发布日期:2014-03-02    作者:杜均品律师
 新华网广州3月1日电(记者刘宏宇)广东“亿元官员”陆帜然受贿案日前在佛山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陆帜然为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被网络举报身家过亿元,住占地四亩高6层的豪华别墅,涉嫌受贿和非法卖地。佛山市检察院指控陆帜然涉嫌6宗索贿受贿案件,共计人民币238.8354万元,港币18万元。陆帜然当庭翻供。     在庭审中,检方指控,1998年至2004年间,陆帜然在担任高明市西安区委书记、荷城区委书记、荷城街道党工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帮助多人承接工程、回收贷款等,涉嫌索贿受贿金额共超过250万元。
    其中,1998年陆帜然在担任高明市西安区委书记期间,帮助黄某洪取得西安区政府办公楼工程的承建资格,并在工程完工后帮助黄某洪收回工程款,后黄某洪将一块面积约为3.5亩的土地作价530354元送给陆帜然。
    网络举报的豪宅,正是在该地块上建起来的,对于该豪宅的争议成为庭审的焦点。陆帜然表示,他曾与黄某洪签合同约定,以60万元购买黄某洪的4亩土地,2006年他就已经支付了30万元,剩下30万元也通过其他形式支付了。陆帜然认为,他既然能花445万元建房子,60万元对其而言也不算什么。
    针对陆帜然的辩解,检方向法庭提供了2002年至2009年间群众对陆帜然的举报材料。检方称,正是陆帜然基于群众举报的压力,才于2006年把钱返还给黄某洪。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被调查后,为掩饰罪恶而退还款项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2013年2月,某论坛一则题为《房叔房婶算什么,佛山高明一官员与其老婆儿子名下财产》的网帖引起网民关注,网帖举报陆帜然及其老婆、儿子名下拥有多栋物业,其住所为一栋占地4亩约2700平方米的别墅,楼共6层达25米,住宅面积达2500平方米,别墅内置有私人花园、篮球场、游泳池等。
    2013年3月,佛山市纪委对陆帜然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2013年5月,陆帜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4年1月20日,陆帜然案在佛山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2月28日,陆帜然案在佛山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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