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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家出走, 法院缺席判决离婚
发布日期:2014-02-25    作者:孙新律师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离婚纠纷:近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件因丈夫不辞而别离家出走,妻子起诉要求离婚的案件。 原告孙某与被告李某系自由恋爱,2001年二人登记结婚,2002年9月妻子孙某生下可爱的儿子,给这个小家庭增添了快乐,夫妻感情也很好。但2005年丈夫李某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妻子多次规劝,但李某就是不改,为此二人经常吵架,甚至厮打。2006年7月的一天,二人吵架后,李某不辞而别。几年来,经多方查询音讯皆无,下落不明。感到气愤和失望的孙某无奈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
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居多年,未尽到家庭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被告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经依法公告送达,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遂缺席判决原告孙某与被告李某离婚。
  北京专业离婚诉讼离婚律师赵云.涛律师介绍:离婚一般由两种途径,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只能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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