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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如何维权?
发布日期:2014-02-19    作者:吴少博律师
实践中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如何维权?
首先,我们要了解实践中违章建筑的具体形态有哪些?
一,您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在自家承包地上或租赁本村村民的承包地而建造的用于养殖或者制造等用途的建筑。
二,您使用的国有土地,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但是在进行建筑的时候没有取得建筑规划或者建筑工程许可;或者您已经取得了相关规划手续但是建筑超过相关审批范围,属于超建、扩建。
三,您原有建筑的建造是取得合法手续的,但是您经过了翻盖或者加盖等,出现了与原有建筑不符的现状。
四,您取得过临时建筑许可,但是到期后没有进行续期,造成已经超期的现状,不存在法律效力。

上述的情形,都属于违章建筑的具体在实践中的表现。而我们在拆迁中有上述情况,应该怎样维权? 首先要分析是否具有两方面的优势。
优势1、占有的土地性质,是租赁的土地还是享有合法使用的土地。如果是您享有完全土地合法使用权,仅仅是在建设时缺乏相关手续,那么在拆迁时他(拆迁方)所采取的措施和您应该采取的应对措施就有针锋相对性。
拆迁方拆您的房屋,目的是什么?是要您的土地。那么您如果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这个时候您就有充分的资本和拆迁方进行土地价格的合法谈判,这个时候就是合法的对违法的、违法的对合法的。
优势2、如果您的建筑是在原有的建筑基础之上进行的适当的变化,那么这个时候作为违章建筑的拆迁方肯定有认定的方产生面。因为您所有出现的违章建筑和有合法规划手续的建筑处于了一起。这个时候如果产生违章建筑强拆的话,那么对原有建筑怎么处理将是法律的一个盲点,也是一个实践中很难处理的问题,恰恰此时的盲点就是您进行维权的基点。还有,如果您在临时建筑上进行了相关的建设,但是临时建筑已经到期了没有续期,这个时候按照现有规划法规您可以对临时建筑进行相关审批、续期,当然是在两年的有效期限之内,超过了这个期限,可能临时建筑转化为合法建筑又是一个法律上很难界定的事情。综上所述,我们要界定的就是在拆迁中遇到违章建筑不要慌张,充分分析出自己有利的方面和对方的短板在哪里,进行有利的契合,进行针对性维权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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