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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
发布日期:2014-02-12    作者:杨晓波律师
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无形的,这个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呢?
虽然现行建筑法对劳务分包的问题没有进行明确界定,也没有明确规定劳务分包企业需要一定的资质,但是我认为建筑法上实际对劳务分包的资质作出了要求。
理由是,首先劳务分包企业也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建筑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虽然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部门规章,不属于法律,法规但是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是建设部颁发的,属于国家政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因此劳务分包企业属于建筑施工企业是有法律依据的,其次劳务分包合同的性质是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因此总承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及分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间既不是劳务关系,也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建设工程施合同关系,劳务作业的性质上属于建设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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