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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行政法讲义:违法从事行政许可活动行为
发布日期:2014-02-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对行政机关决定行政许可的事后监督,仅仅靠行政机关自身还不够,还必须广泛依靠社会力量的作用。旨在借助社会力量,实现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有效监督。为什么要借助社会力量对被许可人实施监督呢?本文中,国家司法考试网针对违法从事行政许可活动行为的相关要点进行解析,希望对考生的复习工作有帮助。

第一,行政机关本身的人员和力量有限,行政机关的日常管理活动也比较复杂,而在实施行政许可后,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千变万化、丰富复杂,行政机关几乎不可能时时地地去检查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是否违法。

第二,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分散在社会和市场的各个领域,其从事许可事项的各项活动也分散在社会和市场的各个方面,渗透于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特别是个人或者组织生产经营的过程和产品,只有亲自感受、亲自使用和消费才能了解其质量,因此,对个人或者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最广泛、直接的感受者和接触者还是社会、是群众,社会力量是个人或者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是否违法的最直接的发现者,是行政机关最好的监督辅助力量。

第三,一切国家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贯彻群众路线,信赖群众,依靠群众,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行政机关作为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管理机关,在日常的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依靠社会、依靠群众,才能做好各项工作。

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是一项深入细致的工作,更需要依靠群众、依靠社会力量才能取得成绩。实践证明,行政机关在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很多问题都是通过社会力量的反映和举报才得以发现并最终得到有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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