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程序所需的材料
发布日期:2014-01-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 户口簿
(2) 居民身份证
(3) 自愿
(4) 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特别注意1:根据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已经不再需要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介绍信,这确实大大提高了办理离婚登记的效率。
特别注意2:有些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提供离婚协议中涉及的房产产权证原件,车辆的行车证件或车籍档案证明,涉及公司股权分割的,还要提供相关的工商登记证明。因此,办理离婚登记前,应提前询问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防白跑一趟,浪费时间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