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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赠与合同纠纷?—律师解答录“二”】
发布日期:2014-01-11    作者:110网律师
10、一般的口头的赠与有效吗?
答:有效。
 
11、什么时候算是继承,什么时候算是赠与呢?
答:继承开始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赠与只能是赠与人生存时的行为。
 
12、姑姑和爷爷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合同,约定将爷爷所有的一栋房屋赠与姑姑,姑姑接受赠与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过户后,姑姑在明知爷爷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对爷爷的生活不理不问,漠不关心,拒不承担赡养费用,完全不履行作为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爷爷可以撤销赠与吗?
答: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杜弘韬,郑创新)
 
13、赠与人单方面撤销权有什么限制吗?
答:有限制: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随意单方面撤销;且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14、之前订了赠与合同并办理了公证,但是没有过户,现在原有房屋由于自然原因必须拆除重建,请问赠与是否失效,要怎样补救?
答: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但是赠与合同本身不会因为标的物灭失而无效,建议当事人协商解决。
 
15、赠与合同公证后,赠与人能否反悔?
答:通常情况下不能反悔,但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16、撰写赠与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点?
答:双方签字盖章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最好能将赠与合同予以公证,防止反悔。
 
17、彩礼适用赠与合同吗?
答:对于彩礼的性质,理论上有不同的讨论。主流观点认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实践中可以参照婚姻法解释二中关于婚约财产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主张返还等。
 
18、房产赠与如何办理?
答: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并进行公证,然后至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19、以现金方式给予的,可以放在赠与合同里吗?用什么做凭证?
答:最好由受赠人开具收据。
 
20、我房子还没有还完房贷,这样可以赠与么,约定我继续还房贷?
答:赠与合同有效的,需要经过银行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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