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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发布日期:2014-01-07    作者:孙心远律师
【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在第二个月开始,向员工支付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根据广东省地方的司法实践,就算是不签合同的过错在员工,单位也要承担上述责任。
【操作指引】
为减少法律风险,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之日起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您分享以下两点:
1、签收备案
如果员工趁公司管理漏洞,将公司备案那份劳动合同偷偷拿走,然后转过头来告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公司往往因为不能举证而败诉。为此,应在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同时,马上让员工在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上签字确认收到,有了劳动合同的签收备案,便可大大降低这方面的法律风险。
2、补签合同
已经用工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要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一栏倒签至该员工入职之日或者合同到期需要续签之日,并且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要从员工实际用工之日起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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