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未完计件定额可否享受最低工资
职工未完计件定额可否享受最低工资
问:谭先生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谭先生实行计件工资制,每少完成劳动定额10%,其工资扣减20%,直至扣完为止。某月,谭先生因患病初愈,仅完成定额70%,单位据此发放其当月工资800元,双方发生劳动争议。谭先生认为,自己因患病导致体力不足,但坚持工作,单位即使减发工资也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答:劳动者只要正常出勤并在用人单位指挥下工作,均可认为是正常工作。对于劳动者因工作能力等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只要劳动者正常工作,其工资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本案中,若按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完成70%的工作定额,谭某也只能拿到40%的工资,这样的计件单价明显不合理,也不公平。对谭某来说,他已在工厂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的劳动义务,因此其工资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