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事仲裁专家律师讲解先行裁决
著名商事仲裁专家律师常卫东讲解先行裁决
仲裁庭处理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先行裁决,是指对整个争议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问题已经审理清楚,为了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有利于继续审理其他问题,仲裁庭先行作出的对某一个或某几个问题的终局性裁决。
在工程类的仲裁纠纷审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对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的鉴定程序,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如果认为需要对建筑工程量或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或者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案件便会启动鉴定程序。为了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在仲裁庭审过程中向仲裁庭递交先行裁决申请书,申请仲裁庭就已经查明的事实作出部分裁决,比如申请工程交付、申请撤离工程现场、申请先行裁决部分工程款等。先行裁决对于最终裁决而言系先行作出的裁决,需与最终裁决、全部裁决保持一致,这是仲裁裁决的“终局性”这个最本质的特征所决定的。
先行裁决,是一种灵活的、有助于避免损失扩大的积极措施,对案件事实确实清楚,但因鉴定等原因致仲裁周期较长的,可以向仲裁庭提出申请,由仲裁庭认定是否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