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实现担保物权不再需要诉讼
发布日期:2013-12-11    作者:姚艳艳律师
问:听说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对担保物权的实现有新的规定,请问实现担保物权可以不经过诉讼而直接向法院申请吗?

  答:新民事诉讼法对此有新的规定,实现担保物权可以不经过诉讼而直接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第一百九十七条 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规定,一改过去担保物权人通过诉讼程序实现担保物权的复杂、漫长的问题,为担保物权人的担保物权的实现提供了高效保障。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