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司考法制史精讲:汉代司法机关
发布日期:2013-12-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汉承秦制,廷尉仍是中央司法长官。郡守为地方法律||教育网行政长官也是当地司法长官,负责全郡案件审理;县令兼理本县司法,负责全县审判工作;基层设乡里组织,负责本地治安与调解工作。
(2)汉代时期御史大夫(西汉)、御史中丞(东汉),负责法律监督。汉武帝以后设立司隶校尉,监督中央百官与京师地方司法官吏;刺史,专司各地行政与法律监督之职。
相关法律知识
»
中国法制史之各朝司法机关
»
2013年司考法制史之司法机关的演变
»
2013年司考法制史:唐宋时期的司法机关
»
2013司考法制史:唐宋时期的司法机关
»
2013年司考法制史:司法机关的演变
»
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精讲:汉代法制
»
司法考试法制史知识点精讲: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
»
司法考试法制史精讲: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
司考法制史:唐宋时的司法机关
»
司考法制史精讲:汉代文帝、景帝废肉刑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