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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刑法: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3-11-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学员问: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司考百事通回答:

1、任何犯罪行为都必然侵害犯罪客体,但不一定都有侵害的对象(犯罪对象)。

2、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与犯罪性质无关。

3、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外在形式,犯罪客体是犯罪对象的内在本质。

4、犯罪一般是通过侵害犯罪对象来破坏犯罪客体。

5、没有犯罪客体就没有犯罪对象,前者决定后者。

6、犯罪侵害犯罪客体是必须的,侵害犯罪对象是常有的。

7、犯罪客体是内在本质的论述,犯罪对象是具体外在的表象。

最后,刑法是通过保护抽象的犯罪客体来保护具体的犯罪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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