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纠纷办案心得
笔者接到数起国际贸易纠纷案件,欠款者为国外公司,最后因为各种原因债权人都放弃了诉讼,究其原因主要如下:
1.中国法院没有管辖权。大多数国际贸易合同都少却管辖的约定,因此在争议发生时,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须要国外诉讼,这样诉讼的成本太高。因此国际贸易一定要约定管辖,推荐仲裁。
2.即使在中国赢了诉讼,也得不到执行。究其原因是中国法院的判决在其他国家得不到执行,这样即使赢了诉讼,在国外执行的时候须要再次诉讼。
3.境外诉讼成本太高。其一国外律师的收费都很高,不像中国律师的收费很低,国人很多都没有法律意识,缺乏请律师参加诉讼的意识;其二境外产生的证据大多数国家都要求公证后认证,这样诉讼的时间拉长,诉讼成本增加了不少。
因此,从事国际贸易的公司务必请法律顾问,国际贸易的合同都需要律师审核,不要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