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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外出五年未归 男方诉抚养权获支持
发布日期:2013-11-21    作者:110网律师
 
同居女友外出五年余下落不明,男方诉求法院解决抚养权获支持。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案情简介】
1997年10月11日原告顾尚庆与被告武玉未经结婚登记开始同居生活,1998年10月6日生长子小领,2000年1月13日生次子小伟,2002原告做了男扎手术,2007年12月被告离家外出下落不明。原告遂向法院诉求解决。
 
【法院审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违反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不受法律保护。鉴于被告离家出走的实际情况,原告诉求将双方所生孩子判由原告抚养的主张,依法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原告与被告双方所生孩子小领、小伟由原告顾尚庆抚养。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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