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违法辞退后要求赔偿的案例
于某于2012年10月到沈阳市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三个月试用期很快过去了,当第四个月的工资递到于某手上时,同前几个月一样数目的2800元引起了于某的异议,“我记得合同中明明写的是试用期三个月,这个月该发3200元的标准工资了,怎么还是2800元呢?”这时的他才想到拿劳动合同来评理,但他又想起,当初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把合同都收回去了,没有给他自己留一份,于某随后多次到公司讨要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
前不久的一天,正在工作的于某突然被公司一负责人口头告知,自己已被辞退。回去之后,于某感受到在公司受到了不公平待遇:没有劳动合同;违法延长试用期;无故扣除工资和加班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他前往公司协商扣除费用以及经济补偿事宜,但公司说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了,双方没关系了。
辽宁xx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律师介绍说,于某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他觉得自己手里没有劳动合同,无法认定当时双方如何约定薪酬,如何约定合同时间,如何约定试用期和加班补偿,所以感到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走投无路时他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在沈阳劳动争议咨询中心的帮助下,他很快到沈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违法的试用期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沈阳劳动仲裁委支持了高某的要求。//www.024laodongfa.com/jcht/jcht05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