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拒绝为另一方治疗疾病怎么办
律师:
我与丈夫结婚多年,丈夫在私企工作,经济收入较为雄厚,我工资属于一般水平,仅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去年我检查出癌症,为了看病,多次向亲戚借钱,丈夫支付了一部分医疗费后就拒绝支付我的医疗费,我现在负债累累,看病仍处于持续状态,无钱看病,我丈夫还一直提出要与我离婚,我能到法院起诉丈夫要求他给我治疗癌症么?
网友小丽
小丽网友:
夫妻之间负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因此,对于你丈夫拒不支付医疗费一事,你可以依法起诉,保护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合法权益,要求你丈夫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