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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公司法笔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13-11-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公司法笔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的大幕已经拉开,很多考生投入了新一年的复习之中。

⒈【出资限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此处为实缴而非认缴)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⒉【个人财产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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