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了,房子要拆迁,我有哪些权益?
父母离婚了,房子要拆迁,我有哪些权益?
天津法院网的编辑同志: 您好!
我想请教一下,我们家一家三口住的是两个火单一个是506一个是508,508是我父亲买我叔叔的已经10年了,我的户口在506上,我们家的房子是公产房,承租人是我父亲,现在他们离婚了,506给了我母亲,508是我父亲的,但是我们一家人关系都不和,根据法律我的户口在上面而且长时间居住,我想起诉他们房子有我一份,我想分出来我那份。我现在23岁,马上结婚,虽然说房子我现在可以住,但是不保险,我先把我应的百分比要出来或有文字东西,我们的房子要拆迁,请问我的官司怎么打?程序是怎么样的?需要多少诉讼费和什么手续?
宗雪松
宗雪松: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你所述案情,506、508的房屋的承租人分别为你父母,承租权或者说使用权所代表的利益的所有人应为你父母,你在506的居住只能认定为借住,如你对房屋的购买及修缮有过付出,则可在房屋置换、拆迁时予以部分体现,否则对该房屋你没有权益,但如你父亲承租人情况变化(包括迁户等),你可继续承租该房屋。
上述就当事人自述的情况,律师发表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