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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发布日期:2013-10-12    作者:孙新律师
  释义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应由被继承人清偿的财产义务。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于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又称遗产债务。因此,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未清偿的依法应由其清偿的债务,才为被继承人的债务。被继承人的债务
既包括被继承人个人负担的债务,也包括被继承人在共同债务中应承担的债务份额。
  【理解与适用】
   在审判实践中,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1)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之债而负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侵权行力而承
担的损害赔偿债务。因上述情形发生的债务清偿纠纷,适用本案由。
  【相关规定】
  《继承法》第33条、第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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