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或无法办理所有权证
发布日期:2013-10-07    作者:孙心远律师
根据《解释》第14条规定,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购房人不得请求解除合同。但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商丘律师
白治国律师 
河南商丘
已帮助 120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李政律师 
河南商丘
已帮助 6503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李光辉律师 
河南周口
已帮助 485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商丘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