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ATM机上取走他人忘取的银行卡,取出8万元,算盗窃不?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
盗窃侵犯的占有是一种观念上的占有,钱是银行卡里面,从卡里面取钱,就是侵犯了对钱在观念上的占有,也就是你的钱被他人占有和控制。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盗窃罪进行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 ”
取走他人忘取的银行卡,从中取出8万元据为己有,是秘密窃取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8万元属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但这不属于盗窃金融机构,所以,不能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