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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撞人 保险公司埋单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骑电动自行车撞了人,本该骑车人赔钱,却由保险公司埋单。昨日,记者获悉,成都第一起电动自行车撞人结案,保险公司为骑车人与路人的擦挂事故赔偿了470元。

  不久前,成都某市民骑电动自行车在蜀汉路口与路人发生擦挂。出险后,经保险公司调查确认此次事故属电动自行车保险责任,随即支付了赔款,事故双方对此结果都非常满意。

  据交管部门统计,目前成都市电动自行车社会拥有量已逾70万辆,据成都市交管局统计,2005年电动自行车日均发生两起交通事故,共死亡35人,伤697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万元。由于此前没有专门的责任保险,在事故善后处理与赔偿方面给管理方、加害方和受害方造成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为此人保财险成都公司专门开发设计了电动自行车综合保险,确保被保险人和伤者的权益。
 
 
    华西都市报/董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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