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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厂污水未经处理,流入鱼塘致鱼死亡,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3-09-17    作者:110网律师
水泥厂污水未经处理,流入鱼塘致鱼死亡,如何处理?
水泥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精养鱼塘,致鱼大量死亡,这种损失找谁赔偿?
一般情况下,可初步认定水泥厂负责赔偿,水泥厂要证明此损害结果与之无关,方可免除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发生此类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公安、环保等部门报案,固定初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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