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离婚夫妻所负担债务的处理方式
发布日期:2013-09-09 作者:
110网律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如果是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资、对老人和孩子尽赡养抚养义务等双方共同的事由,则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但如果是一方为了赌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负担的债务、在借债时又对另一方进行了隐瞒,则此债务不能视为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担的债务,原则上由个人承担,但如果该负债是为购置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使用的房产或其他贵重物品,而该物品又因夫妻关系的长期存续而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该负债,应按照夫妻共同负债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
离婚夫妻所负担债务的处理指导
»
离婚夫妻所负担债务的处理意见
»
保定婚姻继承律师:离婚夫妻所负担债务的处理指导
»
离婚夫妻所负担债务的处理指导
»
离婚夫妻所负担债务的处理指导
»
夫妻共同债务与离婚案件一并或拆分处理,肯定观点及其理由
»
夫妻共同债务与离婚案件一并或拆分处理,肯定观点及其理由
»
论夫妻离婚时债务的正确处理方法
»
夫妻离婚债务造假如何处理
»
离婚夫妻所负担债务的处理方式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