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件中认定为自首的11种常见情形
刑法案件中认定为自首的11种常见情形
定义
刑法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法律
后果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序号
常见可以认定自首情形
1
受到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前自动到案
2
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
3
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
4
曾向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投案
5
曾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以其他方式投案
6
存在亲友将被告人送去投案的事实
7
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8
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9
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10
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11
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12
【比照自首】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