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案例
倍工资,经济补偿金 养老保险案件作者:孙桂梅
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 养老保险案件
承办律师:孙桂梅律师
委托人:王某某
诉讼地位:被告
审理法院: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2)开民初字第606号
基本案情:王某某系某热电有限公司职工,自2005年被聘工作至2012年,工作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给王某某缴纳养老保险。王某某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潍坊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裁定单位支付王某某双倍工资及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服又起诉到奎文法院。
审理结果:双方达成协议,公司支付给王某某五万元,王某某放弃追究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