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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索赔案
发布日期:2013-09-01    作者:江珍来律师
交通事故死亡索赔案
 
20136月,C某骑单车正常行驶,L女驾驶轻型货车超速将C某撞倒后拖行1000米,逃逸现场,造成C某当场死亡 。后来L女被警方以交通肇事罪依法逮捕。C某家属在找到江律师前,找到当地的律师来广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将死亡赔偿金、抚养费、丧葬费等列为索赔的项目,后被法院告知死亡赔偿金和抚养费不能作为财产损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算提起法院也不会支持的。家属找到江律师后,江律师马上去法院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旋即向法院单独提起民事索赔诉讼,虽然被害人C某是农村户口,但是在广州打工十几年了,收集好证据可以按照城镇标准索赔。死亡赔偿金、抚养费、丧葬费等总计70万。
在法院对L女交通肇事罪刑事审判的时候,L女明确表示愿意赔偿受害人家属,双方协商最后以40万了结此案,家属出具了刑事谅解书,案件得到了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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