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能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违约金吗?
发布日期:2013-08-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问:我和一位生意伙伴发生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因该合同涉及到违禁品,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无效合同。该合同无效给我造成了不小损失。请问,我能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违约金吗?
答: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合同无效与违约责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制度。因为违约的前提是合同有效,违约指的是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后果,只有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才能够存在违约。如果合同是无效的话,这个合同根本就不存在了,也就谈不上违约。违约金是违约责任形式,合同无效,违约条款作为从合同也无效,所以不能判决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合同无效的救济方式就是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不存在赔偿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