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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宝马领沪牌照保险拒退保费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据《中国保险报》报道,郭先生买的一辆宝马小轿车在北京一家保险公司上了保险。近日,郭先生被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保险公司要求与郭先生解除保险合同并拒绝退还保险费。原告保险公司诉称:2005年9月21日,被告郭先生买的一辆进口宝马小轿车作为保险车辆投保。投保时投保人并未告知被告为上述车辆申领了沪(临)移动号牌,也未告知该移动号牌的有效期限为15日,更未告知上述移动号牌有效期的起止日期。保险公司只被告知上述车辆没有进行机动车辆登记,未申领正式号牌和行驶证,未上路行驶。在未办理上述法定手续前,被告违反法律规定,多次在移动号牌过期驾驶、未经过安全检验的保险车辆上路行驶,加大了保险风险,违反了保险法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义务。


    金融时报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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